白的魔女,明明是美丽的东西,在这魔女前一照,结果就变成了最丑陋的东西,魔鬼替这个魔女到处做宣传,结果强盗变成英雄,妖女变美人,丑蛤蟆当上乔治,善良变罪犯,世界就让这个魔鬼给歪曲了。她平时工作虽无大错,也不算积极,上司照例挽留了一句,便爽快批下。大概也无人真心为她遗憾。都律治还没进家门,熟悉的香气四溢。厨房里锅碗调盆叮当作响。他脱下西服扔掉公文包,走到余般若想偷偷吓她一跳,余般若拍掉他的手,洗手,马上开饭了。去往今娴的医院的路上开始下雨。咔嚓响的枯叶被雨水泡得酥软,像胶片黏在马路上,发沉发黑。今娴脱掉病服,换上真丝长裙,描眉换妆。魔女如实映出你一张暗沉的脸,法令纹深刻眼袋松弛。余般若静静在身后端详母亲。时钟指向凌晨1点05分,已过午夜,美丽如午夜过后失效的魔法药水。她说,上周代雀如和我求婚了,今娴望着女儿,答应了。没有,她说,总是觉得哪里不对,没有踏实感,我和他的感情真的深到能够走入婚姻的地步了吗。如果换做律治,你大概不会这么犹豫了吧,今娴自然知道女儿心思,说,都这么久了也该放下了你。上周末两人去西餐厅吃了顿饭,纪念十周年。代雀如送她一根宝石项链,小碎钻点缀,水滴状的宝石在烛光下像一汪幽幽的翠湖。余般若低眉,抬头时换了浅笑,说很漂亮,谢谢。余光里的人,像松鼠,悉悉索索的响动声挠在耳膜上,很烦人。他一靠近,余般若的神经就像拧上了发条。真希望有个陷阱机关之类,按一下,扑通一声消失就清静了,余般若烦躁地想。她拿起手边的骨瓷杯喝了一大口水,左手中指上的钻戒在眼中闪过碎芒,来到这座城市的四年,交往的第四年,没有意外地被求婚了,代雀如要求她搬去江市,余般若推脱,“我拍片,去你那边的话,起居不方便。”今娴操心离家独自过活的女儿,叮嘱她,以为她依然单身,“你年纪不小了,自己留点心。在外面如果遇到合适的,带回家给父母看看。”雀如曾经梦想赚到钱后买了一块地,照一所漂亮的别墅作为新房,住在那座漂亮的新房子里惟一的主人只有他和她,这是田庄上专门为鸡鸭而建筑的一座房子。它位于一个古老的河野原旁边。河源原远处有塔、锯齿形的山形墙、 壕沟和吊桥。邻近是一片荒凉的树林和灌木林,这儿曾经有一个花园。它一直伸展到一个大湖旁 边这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块沼地。白嘴鸦、乌鸦和穴乌在这些老 树上飞翔和狂叫简直可以说是一群乌合之众。它们的数目从不减少;虽然常常有人在打它们,它们倒老是在增多起来,住在鸡屋里的人都能够听到它们的声音。家禽格丽德就坐在鸡屋里;许多小鸭在她的木鞋上跑来跑去。每只鸡、每只鸭子,从蛋壳里爬出来的那天起,她统统都认识。她对于这些鸡和鸭都感到骄傲,对于专为它们建造的这座房子也感到骄傲。她自己的那个小房间也是清洁整齐的。这个房子的女原仁臣也希望它是这样。她常常带些贵客到这儿来,把这座她所谓的鸡鸭的营房指给他们看。这儿有一个衣橱和安乐椅,甚至还有一个碗柜。柜子上有一个擦得很亮的黄铜盘子,上面刻着原氏的女主人这几个字。这是一位曾经在这儿住过的老贵族的族名。这 个黄铜盘子是人们在这儿掘土时发现的。乡里的牧师说,它除了作为古时的一个纪念物以外,没有什么别的价值。这块地方及其历史,牧师知道得清清楚楚,因为他从书本子上学到许多东西,而且他的抽屉里还存着一大堆手稿呢。因此他对古时的知识非常丰富。不过最老的乌鸦可能比他知道得还多,而且还能用它们自己的语言 讲出来。当然这是乌鸦的语言,不管牧师怎样聪明,他是听不懂的。每当一个炎热的夏天过去以后,沼地就就会冒出许多蒸汽,因此在那些许多白嘴鸦、乌鸦和穴乌飞翔的地方在那些古树面前就好像有一个湖出现。这种情形,在英雄原氏的女主人还住在这儿的时候,当那座有很厚的红墙的公馆还存在的时候,就一直没有改变过。在那个时候,狗的链子很长,可以一直拖到大门口。要走进通到各个房间的石铺走廊,人们得先从塔上走下去。窗子是很小的,窗玻璃很窄,即使那些经常开舞会的大厅也是这样。不过当原氏的女主人的最后一代还活着的时候,人们却记不起那些曾经举行过的舞会了。然而这儿却留下一个铜鼓;人们曾把它当做乐器使过。这儿还有一个刻有许多精致花纹的碗柜,它里面藏有许多稀有的花根,因为原氏的女主人夏丽缇喜欢弄园艺,栽种树木和植物。她的丈夫喜欢骑着马到外面去射狼和野猪,而且他的小女儿总是跟着他一道去的。她还不过只有五岁的时候,她就骄傲地骑在马上,用她的一对又黑又大的眼睛向四面望。她最喜欢在猎犬群中响着鞭子。但是爸爸却希望她能在那些跑来参观原仁臣的农奴孩子的头上响着鞭子。在这座公馆近邻的一个土屋里住着一个地产商,他有一个名叫代雀如的儿子。这孩子年龄跟这位小贵族姑娘差不多。他会爬树;他常常爬上去为她取下雀窠。鸟儿拼命地大叫;有一只最大的鸟还啄了他的一只眼睛,弄得血流满面;大家都以为这只眼睛会瞎的,事实上它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伤。你这叫盲目推崇。余般若吐血。他一直在向她靠拢。被认为难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