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的吩咐人去拿,果真不假,可得了银票还不罢休,又问起珠宝玉饰,丹书也老实交代,在越初云房间的雕花木柜里,其他东西越初云不在意,可其中一块玉佩是他的陪嫁,是他故去的母亲留给他的,他万万不肯让这些歹人拿去。
他索性不想了,偷得一天便是一天吧,自己这样的人还能惦记点什么呢?
尘快一个月了,愣是没被人撞见过一次。
他确实生得好看,又和这些人有过过节,若真落入这些鼠辈之手,怕是要被吃得干干净净了。
金银财宝在手,其实一块玉佩也算不了什么,带头的人见丹书和越初云都好相与,本也不打算计较,倒是其中一个额头带疤的壮汉对丹书起了色心。
他知道这些同伙胆小,便故意煽风点火。
毕竟越初云纯得像一张白纸,谁会想到他会做这些事。
到底还是带头的脑子清醒,瞪了那人一眼,“你疯了,到底是薛小侯爷的妻子,玩个下人就算了,玩他,你有几条命?”
越初云每月有例银,大多都交给丹书掌管,所以他们主要的目标便是这对主仆,很快便将二人挟持了,逼他们告知财宝所在。
每每想到这里,越初云都觉得是个困局。
丹书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还以为是越初云夜里当“鬼”的缘故,这下更纵容他了。
越初云日日贴身戴,藏在袖子里,丹书都未曾发现。
靳尘想着,他和越初云都在这南苑当下人也不是长久之计,总有一天他要带越初云离开,他们光明正大在一起,或是去耕田,或是做点小生意,什么都好。
靳尘从没读过书写过字,悟性却出奇得高,越初云教他才一月有余,他就会很多字了,甚至越初云给他带的书,他都能开始看一点,不会的字就记下来,等越初云来了再问。
他们很有计划,先是派了一个尚和苑中之人有联系的人探口风,里应外合,而后便是挑个晚上,趁火打劫。
“小君,你要留着玉佩可以,不如把你这贴身侍从给我们哥几个玩玩。”
“把东西收好,然后将这小贱货带到后门偏僻的地方再快活,别耽误时间。”
其中一个贼眉鼠眼的矮个子咽了咽口水,“大哥,要快活不如让这主仆俩一起伺候,别看这小君病恹恹的,却是别有一番风味,真叫人馋。”
“今日在这南苑打劫,咱们以后都别想回熠都了,既然要走,干嘛不做绝一点,倒要让这小贱货尝尝厉害,区区一个坤泽,竟然还敢跟我们几个要强?兄弟们别怂,咱们一个一个上。”
丹书被狠狠甩了一巴掌,捂着脸抽气呢,就瞧见这些人被这个刀疤脸一怂恿,都开始打量起他。
再有就是,越初云做完“鬼”总是不回自己卧房,来丹书床上睡的次数越来越多,丹书也是坤泽,是有些逾主仆之矩,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丹书心里却总是隐隐觉得不妥。
越初云也不觉得羞耻,他觉得自己去见喜欢的人,什么错都没有。
越初云却知道他俩现在是一时贪欢,若是被他人知晓,终究没有好结局。
越初云喜欢清净,南苑的下人换了一波,又撵了一波,现如今属实不多,这几个心怀不轨的又对南苑上下极为熟悉,便有人起了头,决意趁虚而入。
说罢
之前被打发走的几个下人,没了侯府这个靠山,只能出去另谋生计,可从侯府撵出来的人,其他大户人家也瞧不上,他们只能在外做些杂工,收入少了不说,更没有以前在侯府当差威风。
矮个子即刻怂了,连连点头称是。
那些草编的小玩意卖得很好,靳尘给越初云买了一根红手绳。
“小贱货,你以为你是谁?”刀疤脸冷笑一声,抬手就给了丹书一耳光,“若不是你从中作梗,我们哥几个会被赶出去?”
他不知道,旁人倒惦记上他了。
刀疤脸说着就要去摸丹书的脸,被丹书迎面啐了一口。
火自然也是他们放的,他们只为求财,并不想害命。知道年少力壮的男家仆大多都去了救火,这伙人便直入内苑,一部分人去看住其他女眷和坤泽,带头的那几个直接去抓了越初云和丹书。
他怕呀,他连告诉靳尘自己的真实身份都不敢,靳尘一个东澹逃难来的野小子,若知道他其实是这南苑名义上的主子,是薛小侯爷的内君,不知会作何感想。
他只当是自己多疑,却不知道越初云是食髓知味,越发频繁地去会情郎,做那苟且之事。
“去你的,得了钱财还不够,还敢对我动心思?”
丹书懂得权衡利弊,这些人身强体壮,他和越初云两个坤泽是万万抵抗不得,便乖乖告诉他们,银票都在他床头柜子里,钥匙在他枕头底下。
这些人被砸了饭碗,心中自然不忿,便打起了南苑的主意。
可这个内君不是他想当的……
偷情归偷情,越初云的气色倒是越来越好,郎中来把脉,直言身子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