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决不能让除了他以外的人察觉。
所以他就只好把这个哑巴亏吃了,替越初云承认这条野狗是自己的小情郎。
南苑中众人这下恍然大悟,这多合理,怪不得之前丹书对这条野狗这么好呢,又是给他添置东西,又是让他去饭厅吃饭。
丹书眼光到底是好,出身虽然卑贱些,但竟然这般有情有义,单枪匹马就冲进去救人,被领头的那个人踹得肋骨都断了。
“喂,你好些没有?”丹书烦归烦,也知道越初云牵挂靳尘,“你要是不舒服,我喊大夫再来给你看看,这段时间你就在厢房里好好休息,怎么着你也算是忠心护主了,小侯爷发了话,以后南苑没人会敢看不起你的,他还说看得出你筋骨好,以后你若愿意,可去禁军营谋份差事。”
“……”
靳尘置若罔闻。
“不过要我说,你还是早日离开熠都得好。”丹书这话是背着越初云说的,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对策。
越初云被薛琮那样对待,一人独居南苑,却还仍是侯府的世子内君,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养尊处优,高高在上的明月。
怎么能和这条野狗暗生情愫呢?
这次丹书被越初云救下,是莫大的恩情,他发誓以后都要对越初云一心一意,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越初云行差踏错,泥足深陷。
劝,他是劝过了,就算越初云不听,丹书也决定一意孤行。
“是他的意思吗?我该怎么叫他呢?他告诉我他叫皎皎,其实不是吧?”
丹书皱了皱眉,“小君的小名,不是你能叫的,我告诉你他是什么人,是相府的公子,是侯府的世子内君,在熠都也算是身份尊贵,你们之前发生过的事情,我劝你全都忘掉,我说这话是对你好,也是对他好,一旦被人知道,别说你会没命,他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放心,我是东澹人,哪怕命贱过地底泥,我也惜命。我以为他是被丈夫抛弃的坤泽,才想要跟他好的,哪怕他是这南苑里的下人,我也知道自己配不上的,更别说是什么公子,什么内君,我就当做了一场梦,等伤好了我会走,走得远远的。”
丹书听完这话算是松了口气,又瞧见野狗的表情,晓得靳尘对越初云也是真心的,否则不会拼了命冲进屋子里救他。
说起来,丹书也是要谢谢靳尘的,如果不是他恰当好处地拖延时间,未必赶得上薛琮来营救。
“你也别记恨他,他对你说的话,也不见得都是假的,小君他……确实是被丈夫辜负,确实是被一碗滑胎药害得没了孩子,害得再也不能生孩子,他受了莫大的委屈,一时情动,唉,你别怪他。”
靳尘怎么舍得怪他呢?
再去争论谁对谁错也没什么意义,他一个乾元,难道还算被越初云骗了身子吗?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这高高在上的皎月被他这条野狗舔过,尝过,吞进肚子里过,他还能有什么不知足呢?
是该见好就收。
“咳咳。”丹书咳嗽一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那什么,你一个砍柴的下人冲进内院,根本不好交代,我便扯了谎,说你是我情郎,总之这段时间你在南苑里配合我一下,要是有其他人问,你暂且就把这谎圆了,等你走了,我再跟其他人说咱们一刀两断了。”
“嗯。”靳尘对这种事情无甚所谓。“皎……我是说他还好吗?”
“小君明日会随世子回侯府住一段时间,你无须挂心。”
丹书这话只说了一半,再过半个月,薛琮就要纳两位新侧君,照规矩,越初云是要回去等着新人敬茶的,还有就是越初雪出阁的大好日子也近了,他这个做兄长的总得到场。他既然已经出嫁,自然是跟着薛琮一起参加婚礼才合礼数。
侯府的几位长辈在越初云出事的时候说了好些场面话,可最后还是拧不过薛琮,毕竟越初云是不能生了,薛氏总要有人继后香灯。这次他们准许公子无垢进府的条件,就是薛琮还得再纳一名侧君,人选是礼部侍郎陆大人家里庶出的一位公子,二八好年华,很是玲珑聪慧。
越初云其实不想走得这么急的,可是被丹书狠狠吓唬了一通,说他要是在这种时候去看靳尘,一旦被人知道,到时候靳尘的命都要没了,一不做二不休,明日就回侯府去。
丹书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又跟他说自己一定会照顾好靳尘,找大夫好好治疗,保管越初云回来的时候人活蹦乱跳的。
越初云不知道丹书心里打的是别的主意,他这一回少说也得一个多月,刚好让靳尘养伤,养完了赶紧走。丹书已经想好了,给靳尘添上五十两盘缠,他一个东澹人怕是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反正越初云心思单纯,好骗,丹书说什么他信什么,乖乖地按丹书说的做,他怕靳尘知道他身份生他的气,还拜托丹书帮他解释。
可有什么办法,就算满心满眼都是靳尘,明面上却还是要应对薛琮。
薛琮对这些浑然不知,看越初云神不守舍的,还以为是被那群贼人吓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