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还是情趣款的,有点吃惊。
“太大了。”
具瘫在在椅子的尸体,看起来没有处理过,是原本的犯罪现场。
“犯人在砍下尸体的左手后并没有取走,而是原封不动地放在地上,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啊。”
“嗯,是一起十分残忍的凶杀案。”
“没错,我知道身
脸部分辨不清,可能是无面尸诡计,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用那种手法了。
造成这一切的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连衣裙上的血迹十分不自然,胸口的血液凝固成一片,而更低的位置,比如腰部和裙摆处,也分布着少量血液。这些位置的血液不是飞溅上去的,看起来更像是人为的涂抹。顺着视线往下移,腿上的丝袜几乎没有血迹,因为这个位置比较尴尬,我不好意思举起相机拍摄。简单地观察后,发现丝袜完好无损,没有一点勾丝,如同穿上新内裤迎接新年一样干净清爽。
“会不会是忘了取走。”
“没什么,只是她的鞋子,你不觉得奇怪吗?”
一米长的双开玻璃窗,紧锁,没有灰尘和指纹。死者的手提包掉在地上,钱包、口红、其他杂七杂八的我分不出来这些是什么化妆品散落在提包周围。其中还包括一样值得注意的物品——粘血的小铁锤。
死者‘坐’在门前的椅子上,面部朝着正门方向,而身体却是朝着桌子的方向。从外表看是个女性,上身正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可惜在心脏处被大片的血迹所污染,上衣的血液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仿佛一大块胶体黏在死者的胸部。从伤口处流出的血液顺着衣服流到地板上,椅脚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
2凶器不够锋利,不可能是砍刀或者斧头之类的管制刀具。
我又想起那个被切断的脖颈,刺穿心脏和切断脖颈究竟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在侦探中,凶手往往老奸巨猾,凭借超高的智慧在犯罪现场留下伪证,目的是引诱侦探和警察往错误的方向推理。然而跳脱出中设置的情节,在现实犯罪中制造伪证是十分困难的。凶手难以预测侦探的判断,再聪明的罪犯留下的伪证也的伪证也未必会引导警方进行错误的推理,而会留下更多的线索反过来暴露自己。
这种东西,为什么会在床上,难道说
“鞋子太大了,估计是个意外。”
中越的话听着让我犯恶心,配合上现场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我几乎要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我赶紧打断这个话题,转而对房间的其他地方进行取证。
我仍然觉得这双鞋子和死者的穿着格格不入。
尸体没有脸,或者说,尸体的面部被疑似钝器的东西反复殴打,导致血肉模糊而分辨不清。一进门就能看见如此恐怖的脸部朝着我,无论是谁都会被吓一跳吧。
1犯人的切割手法不精。
“不要碰那个,那是唯一一个遗留在现场的凶器。”
死因似乎是被利刃刺穿心脏,刺穿死者心脏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死者的左手落在离尸体两米远的地上,残肢的周围有大量血液,似乎那边才是作案的位置。尸体左手手腕的断面毛毛糙糙的,说明两个问题:
更吓人的地方,在死者的脖颈,她的脖颈似乎被砍断过,然后被人使用黑色的针线缝合了起来。乍一看确实有“缝合头部”的感觉,凶手是一个有恶趣味的杀人狂,将女性的头部用刀砍下后又照原样缝合回去。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我绕到另一边,脖子的另外一侧并没有缝合或者受伤的痕迹。也就是说,尸体的脖子右侧被残忍切开并缝合,而另一侧完好无损。缝合伤口的手法十分粗糙,像是暴力完工的作品。
“什么?”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身材十分苗条,脚踝也很细,而脚上的黑色运动鞋对于死者的身材来说似乎太大了,一眼就能看出是双不合脚的鞋子。
“你在看什么?”陈中越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我观察着铁锤,喃喃说道。
陈中越提高了声调。
犯人为什么要做出这种多余的举动,把伤口缝合的必要性在哪?
“运动鞋究竟能不能搭配黑丝袜。你想问的其实是这个吧?”
“怎么会呢,假设凶手是个对女性的手掌有异常兴趣的家伙,杀人肯定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这种‘人体收藏家’怎么会把战利品遗落在现场呢?”
其实刚刚观察尸体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了。
“看起来像是一个工具。”
“虽然是一具破破烂烂的尸体,但我们已经查处死者的身份了。刘月芸,女性,23岁,未婚,职业不明,于昨天入住这家酒店,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我的视线移到旁边的床上,白色的被子十分平整,看起来没有被翻开过,上面散落着一套女性的内衣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