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记忆开始,母亲就一直偏向哥哥。在霍冬阳看来,他那个哥哥一事无成,暴躁易怒,总是对母亲恶言相向,甚至会出现暴力行为。而自己和他很不同。霍冬阳安静话少,在一众撒丫子往田间跑的皮肤黝黑的“野蛮小子”里,他就显得十分女孩子气。他发育晚,在同龄人都开始长个子长肌rou的时候,他还是瘦瘦小小,白白净净的。少年期间,他总是能听到别人和他的母亲说,他是个有毛病的小孩,没有男孩子的劲儿,估计以后就废了。他生活的地方是个小山村,在那个消息闭塞,所有人都还保留刻板的偏见的年代。还没成长起来的少年就被他们扣上了“废物”的帽子。因为太过文静,因为身上带了点“女孩子气”。男人的力气就是生产力,所以即使哥哥暴躁,即使他对母亲并不好,但母亲却始终偏爱他。因为他有肌rou,有力气,能够下地干活,养活他们一家人。而反观霍冬阳,他总是瘦弱的,总是颓着眼睛,一点活都干不了。体弱多病的体质让他在父母眼里和女孩没有半点分别。直到他读书读出去了,学了医,身体也发育起来后,父母对他态度才稍微改观了一些。但他们始终偏爱留在身边的大儿子。小山村的人还是觉得离家的子女无用,念书什么的,都是虚无缥缈、不能直观看到利益的东西。他们的目光短浅得可怕。而更可怕的是,没有人觉得有问题。所以到最后,霍冬阳提着小皮箱,穿着一身崭新的西服回家,想要告诉他们自己被大企业录取了,他可以给他们很多东西的时候——撞上了哥哥和心爱姑娘的迎亲队伍。他就站在村口,看着黄土漫天的山埃里,那些人咧开的笑脸。只有他,穿着一身崭新的衣裳,擦得反光的皮鞋被扑上的一层黄土埋葬,黯淡至极。没有人通知他。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姑娘。那个从小到大都陪在他身边,鼓励他追逐梦想的姑娘。那天,意气风发的少年只留下了一箱子钱,失魂落魄地离开了。那箱钱,是贺礼。祝贺他心爱的姑娘嫁给了他的哥哥,也祝她能够幸福。再后来,霍冬阳辗转了许多地方,始终没有回去,他成了村民口中的“不肖子”。不陪伴在父母身边,不论他拿出多少钱也会被唾弃。他渐渐习惯了漂泊在外的日子,也越来越少想到还有那么一个姑娘。她愚昧,她善良,她给了霍冬阳往外逃离的勇气。却又不愿与他一同离开。可这样一位姑娘,霍冬阳希望她永远幸福的一位姑娘——“被他打死了。”姜岑捏着棉签的手一颤。霍冬阳缓慢说道:“我寄回去的钱都被他用光了,她那么费力拉扯孩子,结果在他一次醉酒之后,被打死了。”“就在我回去的前一天。我回去那天,我妈也死了,在我到村口的一个小时前死的。”“老头……”
霍冬阳摆摆手:“害,我都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对死这件事看得很开。”可他低估了他那个哥哥的无耻和冷漠程度。母亲的身子硬邦邦地放在草席上,她生前睡的地方还算干净。后来霍冬阳才知道,原来一直都是嫂子在照顾母亲,他那个混账哥哥只觉得母亲痛苦的呻yin吵闹,将她从原本的主屋撵了出去。即使母亲一直都偏心哥哥,但霍冬阳也做不出这种畜生行径。更何况,母亲从来都对他好。霍冬阳很生气,可他忍住了,他不想在母亲还未出葬的时候闹出其他事来。“我又去看了我嫂子。”他突然笑了声,指了指自己脸上的伤。“看到没,我的伤,就这程度和她身上的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没有一块可以看的。从脸到手臂,到大腿,全都是新伤叠旧伤。触目惊心。“我当时好恨他啊,恨得发抖,恨得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他拥有了我所有的求而不得,却那么轻贱她们。那么随意,那么轻易。”可他还是忍住了,一个人cao办了两个他这辈子最重要的姑娘的葬礼。他跪着的时候,虔诚地乞求她们来世生个好人家的时候,他能清楚地听到身后那些人议论的声音。这种时候,他们不再称她为他的嫂子,他们说她是他心爱的姑娘。“……那时候他喜欢她嘞,如果不是他非要出去,那丫头就是他的人了。”“欸,她以前是不是村里最好看的丫头?”“何止,是我们这几个村里最好看的姑娘。”“唉,这真是……唉,混账啊。”“……现在都没结婚,也还爱着呢吧。”“自己心爱的姑娘都被打死了,他还窝囊着不吭声,真不是个男人,简直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无论什么,从他离开这个小山村开始,他就注定会被戳着脊梁骨说。骂就骂吧,不是男人就不是男人吧。他闭上眼,再次虔诚地祈祷。……算了,他不想把期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让她们下辈子都成为他的女儿吧,他一定会一辈子呵护她们,一辈子都好好保护她们。葬礼流程持续了七天,直到第七天的时候才把人下葬。而在下葬完那天,那个被他们看不起、戳着脊梁骨嘀咕了七天不是男人的人,冲上去一拳打歪了提着酒瓶喝酒的亲哥哥的鼻子。他大骂着畜生。眼角的泪一滴一滴滑落。又发了狠地一拳一拳往下挥。这场早该打的架,时隔二十七年,终于开场。那天,在他们眼里最不是男人的男人,把他们眼里最是男人的男人,按在地上打到昏厥。坐在亲哥哥身上的霍冬阳哭着笑出了声,他望向黑沉的天,高声宣布这场荒诞又无聊的戏剧——正式谢幕。而拳头上的血迹,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