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秦欢痛彻心扉地感受一番她男人奥妙的身材。
嫁不嫁在男人看来很重要的事情,秦欢倒是无所谓,这不过就是一种形式,证明他们俩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最重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就够了。
男人心中其实毫无波动,包括请秦欢父母过来都是瞒着她的事情,他预感到两家的会晤不会一帆风顺,他不想让她担心,因为无论他们是否答应,结果都不会变,他会将她堂堂正正娶进家门,百年后共眠一棺。
“行,你去。”秦欢的第六感都感觉危险迫近,只想给自己两耳光好好清醒一下,咋能嘴快把自己的真实目的捅出去呢,不安地缩了缩,身后男人的大手就把住她的腰,酸麻得她龇牙咧嘴。
“你以后要听我话。”
“你今天好乖啊”女人内心是难以言喻的快意,激动得恨不得仰天长啸,看着桀骜不驯的男人跪在她面前百依百顺,人生都至此圆满,她不禁揉了揉他的脑袋,又不敢太过放肆而收了回去。
“嫁给我。”三个字铿锵有力,以至于他的嗓音都在整片玫瑰花田中荡漾,在寂静无人只剩她他的隐秘空间,修长的手从口袋里摸出质地古老的首饰盒,温吞地将盖子掀开,露出那枚与他食指上天造地设的族戒,象征着的是他的夫人。
等两人闹腾完,女人佝偻着身体缩在男人手臂弯里,他勾起女人一缕长发亲亲吻,泛着桃红的女人累得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就听到身后兴奋过度开始碎碎念的男人叨叨。
“休想。”
“啊”女人不服气地感叹道,“我跟你说,偶尔看看猛男秀,有益于养眼,调和夫妻关系。”
自己女儿喜欢这一款型的硬汉。
秉承着骨子里的渣女本性,秦欢内心看猛男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再度燃起,趁着某一日男人前脚出门,便久违地精心打扮好自己,在超短迷你裙外套上一层宽松长裤,在性感小背心外穿上休闲小外套,往小包里装上勾画黑暗系妆容的化妆品,便准备偷溜出门逛(看)
呵,男人。选他个鬼。
还变扭着呢。男人眼中罕见地凝着些许笑意,他向来是未雨绸缪将命运的轨迹尽数拢在手心的人,此时秦欢答应他的求婚是让他真的高兴。
“不准去地下暗场和俱乐部。”男人简直就是秦欢肚子里的蛔虫,欲火散了就开始翻旧账,“太过于危险。”他自己掌管着Z国的经济命脉,越是知道世界的黑暗性。
常言,江山难改,本性难移。
秦欢不闹腾了,接过他拿手中璀璨的戒指,就往纤细的指上套,嘟囔着:“我挺喜欢这个款式的。”
拥着“小渣女”的男人黑脸,就知道这女人会起不安分的心思,轻笑一声。
她伸出漂亮的指头,在他面前晃了晃,狐狸眼睛扑朔着迷离狡黠的光芒。
拒绝他,这个变扭的男人肯定发疯。
习惯站立在男人身边的女人看见他突然跪下,险些脑袋一抽跟着他一起跪下,见他百般无忌地掏出求婚,就明白这人从早开始便厮磨着她各种占便宜,甚至放纵她吃冰激凌都是有预谋地顺毛,亏她还以为他突然变了性,好戏原来在这里等着她。
“是想做到你下不了床,还是想让那群人消失,自己选择。”
“结了婚,你也不能过多干涉我。”比如地下Club的猛男秀啊、夜场蹦迪啊
也是身体力行,从无数缠欢的夜中发觉是契合的一体,也是会催发荷尔蒙的人。
高兴得直到晚上就放飞自我,难得放纵得在女人身上尽情撒野,顶得又深又重,一边狠撞一边执着她的手,虔诚亲吻着那格外应景的戒指。
男人不说话,那双狼一般的眼睛死死盯着她,等待她给他的最终决断,秦欢毫不怀疑,若是她此时拒绝,他绝对拍案而起直接给她套上。
Toynbee家族的族长夫人之位。
第214章正文完结*赴欢小番外*渣女放飞篇(七夕快乐!)
“行,只要别是写乱七八糟的要求都可以。”
这种苗头就要应该被掐灭在摇篮里,还扯什么夫妻关系,挺光明正大是吧。
“好”
他需要她,她也离不开他,超脱儿女与父母的关系,和兄长的亲昵,是确认过搏动着同一频率的心跳以及能相互慰藉的人。
“我要回C国!”
“我以后还想吃冰激凌,你不可以拘着我。”
所以说嘛她就是个蠢蛋,嫁给他简直就是给他名正言顺耍流氓的资本。
“嗯疼”她的发丝翻飞,欲火被他撩拨得高涨,像是被架在炭炉上烘烤,燥热得香汗淋漓又欲火焚身,低低哀求着,眼角都是涟漪的泪花,“错了错了早上不该得寸进尺的”
“行适当吃。”她身体还没全好,不能肆意妄为着。
“欢欢唔”他欺上她的唇,将她破碎的呻吟尽数堵在喉咙口,高大的身躯完全覆盖在她的身上,下沉的幅度沉而深,几乎将自己完全化在她身体深处,完全与她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