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去凌家书肆。刚进店铺,凌雁就迎上来,问:“看完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她这般热切,苏邺有些不自在。他定了定神,慢慢指出。看她神色不断变化,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不免觉得好笑,就很诚恳地道:“其实一些小毛病,不影响故事的。”
凌雁斜了他一眼,只当没听见,又道:“有新的,你看不看?”
苏邺笑了一笑,慢慢点了点头。
因为话本子,他跟凌家书肆的少东家算是认识了。他隔两三天去一次,有时是指出一些错误,有时是推荐几本书。他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久,也不过是两刻钟。
一来二去的,他跟凌雁算是熟稔起来。——他朋友不多,对这个市井之中的朋友格外珍惜。他能确定凌雁是独脚雁,能确定凌雁性格很好很有趣,却不能十分确定她是不是一个姑娘。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和凌雁来往。
他很喜欢与凌雁来往的感觉,很轻松,很有意思。
凌雁也问过他的身份,他还没回答,凌雁就自行猜测:“你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有些较真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较真的读书人,也就不会去找她话本子里的错误。她猜测苏公子家境普通。他每次来书肆,都是步行而至,想必就住在附近。而附近居住的都是家境普通之人。虽说他衣衫光鲜,但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恐怕拿得出手的,也只这些吧。——或许比她想的还要差些,不然不会偌大年纪还未婚配。
苏邺点一点头:“也算是吧。”
凌老爹知道书肆里有个年轻的客人同女儿走得很近,教妻子去问一问,可是心仪那人。
面对母亲的发问,凌雁红了脸,面带忸怩之色,否认了。她很清楚,她将来是要招赘的,她要撑起凌家门户。而苏公子是读书人,肯定会考取功名,再艰难都不可能入赘凌家。而且,他未必知道凌雁是“她”。
爹娘觉得她跟人家走得近,那看来是该疏离了。凌雁心里很难受,次日很迟才去书肆。
凌家宅院就在书肆的临街,她步行前去,差点与一辆飞奔的马车相撞。她躲避之际,发簪摔落,长发飞扬。
凌雁正惊惶,却听到马车上一个妇人带着哭腔的一声:“阿福!”
紧接着,一个美貌妇人从马车上下来,跌跌撞撞,跑到她跟前,拉着她的手,哭道:“阿福,你是我的阿福啊!”
凌雁莫名其妙,她下意识推开那妇人:“夫人,您认错了人吧?”
四周站了不少围观的人,凌雁被这位夫人抱在怀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夫人稍微平静了一些,泣道:“我苦命的女儿,天可怜见,我竟然还有再见到你的一天。你的容貌和你姐姐几乎是一模一样。你耳边的痣,娘怎么会认错?”
凌雁打量着这位贵夫人,甚是惊讶,她的相貌确实有五六分像这位夫人。可是,她口中却道:“天下之大,相似的人也很多。我跟我娘也特别像……”
那位夫人并不理她,而是直接撸起了她的袖子,指着她手腕上淡淡的疤痕:“难道这疤也能一样么?”
凌雁哑口无言,她这伤疤,只有亲近如父母知晓,这个人是谁?她怎么知道?
……
那位夫人自称姓寇,夫婿是朔平伯世子,说有一女名唤招福,在十三年前走失……她认定凌雁就是她那走失的女儿。
凌雁自然不信,直到她父母承认,她是捡来的,她才懵了。
她对自己说,这不可能的。伯府里头的小姐,能随随便便走失?再说,她在京城十多年,方家都没找到她么?这要是苏公子听了,肯定又该说不合逻辑了。但是,面对跟她模样极为相似的寇氏,她又不确定了。——也许是她扮男装出门,这里又离朔平伯府远,所以Yin差阳错,竟没人见过她。
寇氏要立刻接了她回去,她不肯。比起朔平伯府这样的高门大户,她更想待在凌家。朔平伯府虽好,但不是她家。
寇氏没法子,只得教凌氏夫妇劝导她。——寇氏临走之际,对凌氏夫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暗示可随时告他们拐带幼女。
于是,凌老爹劝说安慰女儿,从她幼年经历,讲到对她的期许。凌老爹最后说道:“雁,我跟你娘养你十几年,也希望你以后能过好。你姓什么,是谁家的姑娘,都不重要。只要你过得好,爹娘就高兴。你在咱们家,每日Cao劳,还常常抛头露面,爹娘对不住你。可你要是去了方家,穿金戴银不说,日后嫁个好夫婿,还能照顾一下爹娘不是?”
凌雁摇头不说话。
“再说,你原本就是方家的姑娘,那是你的亲身爹娘,生恩大于养恩,你不能不孝顺。”
凌雁终于反驳:“谁说生恩大于养恩?”
——不过,她心里也很清楚,如果她真是方家女儿,只要方家认她,她都得回方家。这不是她愿不愿意的问题,自古民不与官斗,她就算是为凌家二老考虑,也不能违拗朔平伯家的意思。
只是,她自己很难受。
她一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