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尔雅的举止,给人以如沐春风的感觉,在这个急功近利的大航海时代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这样的男人,又有谁会抗拒?
即使是在那次荒诞的上-床之前,他们也曾有过许多亲密的小动作,但是并不超过朋友的限度。他们也曾经在同一张床上抵足而卧,但只是为了通宵谈论工作的计划打算。伯格斯统不是没有想到过或许有一天,他们能够真正走在一起,只是他怕打破他们之前那种亲密无间的祥和,当友情的天平慢慢倾斜,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为了爱情,输了友情,以及心爱之人的陪伴。
“约翰,我爱你……”伯格斯统揣摩着对方的心态,他对自己是不是也有一点点动心呢,“即使没有之前的那一次,我也已经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你……”话一出口,伯格斯统顿时觉得如释重负,因为在他看来,对一个人说出“我爱你”三个字,是一种承诺,更是一份责任。至此,他将会像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对待眼前的男人,无论他是否能够接受。
约翰的心像敲鼓一般,“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儿了,他原本以为装聋作哑就可以避免尴尬,至少可以如履薄冰的保持之前亦仆亦友的关系。那次的偶然,虽然荒诞,却并没有违背他的本心。可是他很担心,担心自己自作多情,担心自己的痴恋会被伯格斯统轻蔑,于是他选择缄默。
“你知道,我现在再是认真不过……”伯格斯统紧张的耷拉着脑袋,额头上甚至都渗出了汗珠,“别拒绝我,好吗?”他的声音很轻,轻的有些没底气。
“少爷……上次,上次我说过的……”约翰尽量控制着内心的悸动,“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那是你的权利……而我,我会竭尽全力配合你的……”
“这么说你答应了?”伯格斯统毫不掩饰内心的狂喜,激动地摇晃着约翰的双肩,“你真的答应和我在一起了吗?”他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成年人,倒像是个初经人事的愣头青。
“嗯……”约翰羞涩的点点头,眼神因为慌张而产生瞬间的恍惚。
“你也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对不对?”
“嗯……”约翰吞吞吐吐,“少爷,我……我喜欢你……不只一点点……”
他们从肌肤相亲到表白,前前后后整整经历了一个月,这样慢热的两个人终于让爱情的天空铺满花瓣。
经历了一个月的海上航行,船舶终于在法国的马赛港停泊靠岸,这座法国第二大城市和最大海港,三面被石灰岩山丘所环抱,景色秀丽,气候宜人。马赛港东南濒地中海,水深港阔,无急流险滩,万吨级战列舰可畅通无阻;西部有平坦河谷与北欧联系,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伯格斯统与约翰下了船,很快便忙完了正事。
“咱们正好有一个小时的空暇时间,所以当做员工福利,开个小差出来坐一会儿。”伯格斯统说,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和蓝色船长服,蓝色琉璃花纹的领带摘了下来,随手塞在上衣的口袋里,露出一角。他将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笑得非常迷人。
“我想和你单独待一会儿,约翰,就我们两个人。”伯格斯统说,然后他看了看戴在身上的怀表,“一起吃午饭好么?”
他们去了码头附近的中央公园,中午的阳光很好,他们在餐馆里买了鹅肝酱、三文鱼三明治、芝士香肠卷和咖啡,像学生一样坐在公园的长凳上吃了起来。公园里有许多遛狗的人,一只花白相间的史宾格犬闻到香肠的味道,跑到他们的脚下小声呜咽着,鼻子肆意的顶着他们的小腿,发出“噗噗”的讨好声。约翰俯□,把手中吃了一半的香肠卷递给它,摸了摸它的脑袋。长着柔软垂长耳朵的小东西,愉快的转动着它那短的可怜的小尾巴,摆出自豪的站立着的姿势。
“可爱的小东西。”约翰难得留露出童真,“如果有空的话,我也很想养一条狗”
“是啊。”伯格斯统应和着,空灵的蓝眼睛里满怀爱意,他看了一眼身旁的约翰,发稍略长的深褐色刘海柔软的搭在他的额前,就像史宾格犬身上的咖啡色长毛一般,在阳光下闪着明亮的光泽。趁着周围的人们没有留意的瞬间,伯格斯统覆身在他的唇上吻了一下,“你也很可爱,约翰。”他在他的耳边低声说道,又直起身子,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嗯?……”约翰刚刚喝下一口咖啡,就立刻呛咳起来。他涨红了脸,这样在公众场合下小小的亲密举动令他感到紧张,但同时又感到甜蜜。
恋爱的感觉大致如此吧,约翰心想,虽然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开始恋爱是一件可笑的事情,但是这事的确发生了。他是在恋爱,和自家少爷伯格斯统。
他们将装食物的纸袋扔到垃圾筒里,沿着公园的草坪慢慢地散步,就像他们少年时代常常做的那样,他们随心所欲地聊天,有的时候因为想不出话题而陷入沉默之中,他们就静静地走着,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短暂地勾住对方的手指,正午阳光充足,鸟儿在树梢啁啾不停,一只野獾在树丛里探头探脑,从远处传来街道上马车的喇叭声,在这样美丽的中午,即使沉默也是充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