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因我是一个魅妖,我犯下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罪孽,为了守着这个秘密,我无法自证清白,使得他们都误以为,真是我杀害了自己的同门师弟。
我这才总算知道,在这天洲仓土,无论是天上还是俗界,都没有妖的容身之处。可笑的是,我其实也曾经和他们每个人都一样,看不起妖,到头来,我自己还是妖族里最为下等的、以男人精气为生的魅妖。
“等等,先把他这衣服掀开看看,藏这么紧,该不会是什么朝廷命犯罢?”这时候,一个人走到我眼前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要揭去我的斗篷。我瞳色有异,一眼就能被人看穿
我辗转多日,来到了宛州城。在人越多的地方,妖气就越容易隐藏。我走进了一家药铺里,将自己从山里头采到的草药拿来换银钱。那掌柜一边点着药材,一边暗悄悄地打量着我,我也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古怪,这么热的天,我却把自己给掩得密不透风。]
我拿起他一块“灵石”,摩挲了一下,嗤笑了一声道:“蓬莱仙山悬于仓土之天上,你不过是个连飞行之术都不会的散修,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去了蓬莱。我看你这石头,只是蓬莱山脚下的破石子罢。”我寥寥的几句话,就让那些本要花冤枉钱的人都纷纷放下东西走开。
“刚才嘴不是挺硬的嘛,怎么,现在成了哑巴了?”他们发出刺耳的哄笑声。街上人来来往往,许多人在一旁看热闹,我艰难地支起身,不甘地朝其中一人冲过去,背后就猛地被人一脚喘来,我扑倒在地上,吃了一嘴的沙子。那个人踩着我的背,用灵压压着我,让我动不了。一人道:“臭小子,你叫两声爷爷,这回咱们就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你一马。”我“呸”了一声,冷笑道:“你也配?我怕我叫了,你这条狗命可承不起!”
我到哪儿都披着斗篷,竭力隐匿自己的妖气,好在俗界里气息繁杂,烟火气太重,要一眼就把我给看穿也不算易事。这对我来说,有好处也有坏处,俗界里灵气匮乏,我的伤势恢复得极慢,又要克制防备被其他人发现身份,一路下来,都像是在四处躲蹿。我从一个人人憧憬的天剑阁剑修,堕落成不受人待见的魅妖,在这半年来的每一天里,都过着见不得光的日子。我的这种体会,又有谁能够明白。
“是是妖!”我听见有人尖声喊道。我分明是救了他们,可那些人看我的眼神儿,比看着那些山贼还要恐惧,“妖是会吃人的,他、他会吃了我们的!”
那散修看我站在摊子前一直看着,却什么都不买,不耐烦地道:“我这些可是从蓬莱山那里的仙者手里弄来的宝贝,你要是买不起,就快点走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当中还真有了信了他这些鬼话的人,二话不说打算掏钱买下来。
亲手斩断了我的本命剑,将我逐出了天剑阁。可我最恨的,还是我自己。
在这天洲俗界,不少人都向往着修行。除了到处可见的散修之外,市井还有不少人贩卖一些有助修炼的灵物。
他们一怒,那碾在我背上的脚便施力,几乎要踩碎我的脊骨。我就算可以咬牙死忍,亦疼出了一身冷汗。
“哎、哎,别走啊——”眼看人都走光了,那散修顿时火冒三丈,二话不说要跟我动手。若只他一个,对我断也不是什么威胁,谁想到这散修还有一帮同伙。他们朝我群起围攻,如果是以前的慕青峰,这些乌合之众,我又何曾怕过。可当时我伤势未尽痊愈,元气损伤过重,面对着一帮会术的人,不免有些吃力。情急之中,我拔出了旁边摊子上卖的剑,我过去日夜练剑,那些剑招早就融进了我的骨血里头,他们一见,眼里皆闪过迟疑。直到他们发现,我握剑的手微微发颤,那些人交换了眼神:“不过是绣花枕头,兄弟们别怕!”
热闹的街市上,有个散修正在吆喝:“快来看看,我这儿都是难得的东西,蓬莱山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洲第一大宗天门宗的地盘!从他们手里走过的东西,买回去肯定不会错——”他这句话引来了不少人的驻足。这天洲仓土,三宗鼎力,俗界的凡人谁不感到好奇,只要一听说是仙人之物,都恨不得多买几个攥在身上,以为这样做的话,就能沾点灵气,辟邪消灾,延年益寿。
又吃了几次亏之后,我就渐渐明白了。我若要在这凡间里安然行走,就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不是人类。
见他们攻来,我也唯有硬着头皮,打起精神应对。自从我亲眼看着自己的剑化作水烟,我就再也拿不稳剑。我知道,我这是心病——我的本命剑因我而被斩断,我一个连自己的剑都护不住的无用之人,还配握什么剑呢。
我在那个洞穴里养伤养了好一时候,我头一日下山时,就杀了人。那是几个流寇,当时他们正劫掠一辆马车。他们杀了那户人家的男丁,还意图奸淫女眷,我一出手,就手刃了那些贼人。
“一共一两二十七钱银子。”我也不管有多少钱,这些都是身外之物,我只要能活下去就好。我攥着这点钱离开,很快地混入了来往的人流当中。
几次交锋之后,“哐啷”一声,剑从我手里滑脱,一个人用力踢中我的腹部,我便往后撞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