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初月后悔了,更准确一点,他在阮慕阳离家的第五天就后悔了。
他向来是及时行乐主义者,居然会为了一点掺杂着自己儿时梦想的善念,就放走了到手的玩物,要知道这么称心的玩物一辈子能遇上一个已经很不容易了,他居然轻易地把阮慕阳拱手让给了梁皓,而梁皓那混蛋居然还不把他悉心呵护的玩物照料好——若是阮慕阳那么简单就丢了性命,温初月恐怕要后悔一辈子。
温初月曾经有过三个玩物。
第一个人爱说爱笑,大概是怕温初月伤了腿会寂寞,常常对他说些鼓励的话,每次喂他喝药总会自己先试试温度,长得也敦厚老实,给人一种很容易信赖的感觉。温初月几乎都要相信温乾给他找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侍从,直到他看见那人往他的饭菜里掺东西。
温初月想,若是那人是受温乾逼迫,不得已而为之,也不是不能原谅他。可那人一转身,温初月就看见他脸上挂着狡黠的笑容。回想起来,那人在他吃饭的时候总是直勾勾盯着他,大概是很享受看着自己服毒的过程吧。
温初月在他常喝的茶叶中掺上同种□□,日日看着他毫无防备地饮茶,一天天虚弱下去,总觉得没想象中那么有趣,在他的身形消瘦成一块门板,五官异常丑陋扭曲,喉咙发不出声音时把他扔了出去。
第二个人与第一个人正好相反,不太爱说话,看起来唯唯诺诺的,好像在本家听到了关于温初月的谣言,在他面前总有些胆怯。也不大会照顾人,推轮椅以外的活儿都干得不利索。温初月本来觉得那人甚是无趣,想随便找个由头赶他走,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那人看小梅的眼神有点怪怪的。
有一回小梅刚刚收拾完毕准备回府上,那人就找了个借口跟着出去了,温初月觉得怪异,也偷偷跟了过去,才发现那人鬼鬼祟祟地跟在小梅后面,手中还拿着一柄短刀,想干什么已经昭然若揭。
温初月在他出手前拦住了他,那人一见来人是温初月,觉得一个瘸子很好对付,一改往常怯懦的态度,粗暴地他压倒在地,面目狰狞地喊着:“你这么好看,换成你也行。”
温初月从他手里夺过了刀,利索地割下他的命根子,把溅了血的衣服烧了。
第三个玩物比前两个都要好一点,不冷不热,处事圆滑,对他恰到好处的体贴,从不逾矩,脑子里想着什么一眼看不出来,并不是很容易找到破绽的类型。温初月把他留在身边一年多,才找到了他的不寻常之处。
是猫,他其实很讨厌猫,却总是在温初月面前装出喜欢桃子的模样,会给桃子买昂贵的食物和玩具,总是惦记桃子吃没吃饱睡没睡好。大概猫的感觉比人类要敏锐,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一眼就能感觉到,温初月原本还纳闷为什么他对桃子这么好,桃子还那么讨厌他,直到偶然在他房中看见一堆干巴巴的动物皮毛。
虐待动物似乎是他的一项爱好,温初月特意给他创造了很多机会,可他非常谨慎,一直没有行动,足足过了三个月才再次出手,温初月从他手里救出了一只小白猫,废了他的四肢,把他扔在野狗堆里,没管他的死活。那只小白猫被隔壁的夫人收养了,桃子见不着踪影时多半是去找它了。
这些人并不是上乘的玩物,他们本来就有各自坏掉的地方,温初月只是把坏掉的地方引发出来,以其之道还施其身而已,收获不过是一些哀嚎和惨叫,快感并不十分强烈,还从来没有人像阮慕阳那样令他兴奋得颤栗不止。
把完好无损的东西弄坏,把空无一物的眼眸染上色彩,才是最上乘的愉悦。
阮慕阳离开的第五天,温初月发现自己比想象中还要焦躁,脸色比得知阮慕阳和梁皓勾搭在一起那时还要臭,连桃子都对他敬而远之。身体也受到了心情的影响,一天比一天孱弱,多受一阵风都要咳上好一会儿。
“原来我并不能平静地接受放他走这件事啊,果然不应该做平常不会做的事啊……”温初月这样想着,开始盘算起等他剿匪完了之后要人夺回来。
可阮慕阳竟然过完年开了春才再次回到别院。
伤筋动骨尚且要一百天,他胸膛上开了个大口子,还受了诸多内伤,调理了近半年才好全,且这一战真如梁皓设想的那样,阮慕阳在军中名声大噪,临近年底时,他便被梁皓带着去边境的镇南军营走了一圈,和镇南军的将士们混了个脸熟,还有幸见识了霁武营的统领季凝,五官跟季宵像是自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穿着一身轻甲看起来无比英气,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在军中待久了,性格大大咧咧,和季宵一点也不像,倒是和梁皓十分投缘,两人间莫名有一种兄友弟恭的氛围。
梁皓主动向季凝交代了自己和她家大哥的事,本来已经做好了挨上一刀的准备,谁知季凝竟然喜大过惊,拉着说梁皓说起自家大哥从小到大对他的花痴事,一个说不厌,一个听不厌,就这么捱到了年关,梁瀚上表一封说今年军务繁忙不回京述职了,大年初三季宵也赶来了,一群人在边境小城开开心心地过了个年,正月十五过了才散,等阮慕阳处理完遗留的事情终于可以回别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