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梦见被推下湖里虽然是假的,但那匹喜欢戴蝴蝶结的骏马却是真的。
它也的确是丛祯的马。
自皇家马场迁址之后,檀烨就很久没有去过旧马场了。朵叽依旧养在原来的地方,十八年过去,它和花郎都成了垂垂老矣的马儿,因此留在旧址养老,没有随其他马驹搬去新的马场。
檀烨亲自开着飞行器,不远处只有一架飞行器随行,但马场却已经全部换成了他的人。他暗自庆幸,旧马场可以在女王的眼皮子底下安排清场而不被发现,便格外舒畅地一边驾驶,一边为丛祯播放二十年前流行的音乐。音乐是他喜欢的曲子,丛祯对音乐的嗜好檀烨并不了解,毕竟两人曾经相处时,他并没有给丛祯什么挑选音乐的权利。
丛祯跟着音乐的节拍晃动着身体,前几晚发的那场烧对他似乎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康复后他又接受了一次检查,据医生说,这次清醒后,他的认知水平又恢复得更完善了一些。在檀烨筹备的这几日里,他甚至和芮慈一起下厨做了一次饭。很奇妙的,似乎是因为拥有着终身标记自己的Alpha,丛祯失忆后的心态一直都十分稳健:他不急于想起那些往事,仿佛活在当下才是重点。檀烨有时都在怀疑,丛祯是不是打一开始就什么都知道,但他很快就否认了自己的想法,毕竟他还不配丛祯费尽心思,演这么一场大戏。
“晚上……老公会带我出去吃饭吗?”丛祯今天打扮得也十分养眼:他戴了一条黑白印花的小丝巾,遮住后颈腺体上浅淡的咬痕,玫红色的紧身T恤勾勒出胸部鼓胀的线条,牛仔裤的裤脚被宽宽地卷上来,黑色皮带束腰,脚上是白色的低帮球鞋,仔细看,右侧脚踝上扣了一条细细的金质脚链,正中仍是一枚小巧的孔雀石。
他的美是中性的,正如他的身体一样,男性和女性的气质与器官毫不矛盾地融合在一处。看见他时,你不必思考他到底属于性别的哪一个象限,只需接受他是丛祯便是了。
檀烨自然为丛祯安排了烛光晚餐,他摁下自动驾驶键,偏过头捏了一把丛祯的脸蛋,“带你去吃豪华大餐。”他又问:“要不要再给祯祯开间套房?晚上我们不回家了?”
“那倒不用。”丛祯的笑容有一丝傻气,他主动扣住檀烨的手,无名指上的戒指闪耀到令人无法侧目,“还是家里床睡起来舒服。”
“傻宝宝。”檀烨凑过去,与丛祯接了个浅浅的吻,“我爱你。”
“我也是。”丛祯又拉过檀烨的手,亲了亲他的指节。
朵叽是一头很老的马了。
他没有原来那般矫健,连打起喯儿来,也好像没有了那股Jing神气儿。不过朵叽仍是漂亮的,他卷曲油亮的鬃毛被保养得依旧富有光泽,按照丛祯原来的习惯,系成粗粗细细的麻花辫。上面点缀的银色蝴蝶结也一如既往,据驻场的马夫说(已经不是原来那位和丛祯闹过绯闻的那位了),一旦被换发型朵叽就要暴躁,所以他们也只能二十年如一日地,按照前任王妃的习惯打扮这头公马。
檀烨和马夫聊天的时候丛祯在更衣室里换装,檀烨掐着时间就让人提前离开了,他进去换衣服的时候接了一通公事上的通讯,等出来后叫了两声丛祯竟没人应答。他心下有了计较,多走几步来到马场,就看见丛祯已经抱着被牵出来的朵叽在一旁亲昵了。
丛祯穿着白色的骑装,细腻的脸蛋贴着砖红色的骏马,嘴里叽叽咕咕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朵叽只在头部佩戴了简单的牵引,这匹马没有第二个人敢骑,因此马夫以为檀烨要把朵叽牵出来,也不过是看着王妃的旧马睹物思人而已。
“你就是我的马,好漂亮,你真是一匹漂亮的马。”
朵叽让丛祯抱着自己的脖子,温顺地发出舒服的嗡鸣,丛祯摸着他的麻花辫,又凑到他耳边,叽里咕噜地发出和马喯相似的声音。这是檀烨原来就无法理解的语言,他有时候也能远远看见丛熙这样和咩宝亲密,这父子俩在这一点上简直惊人的相似。
他甚至脑补过丛祯教年幼的丛熙与马儿交流的场景,Omega带着小Alpha叽里咕噜地学习,实在令人忍俊不禁。
檀烨摇摇头,上前搭上丛祯的肩膀,“还记得它的名字吗?”
“老公。”丛祯扭头分给檀烨一个短暂的眼神,“宝宝,”这回是对着朵叽说的,“你叫什么名字啊。”
“花朵的朵,叽里咕噜的叽。”檀烨打了下丛祯的屁股,“等着,老公去给你拿马具,让你骑着它溜一圈。”
丛祯似是而非地嗯了一声,抚摸着朵叽胸前柔软的毛发,“朵叽,一会儿让妈妈骑一会儿,好不好?好啊,真乖,朵叽宝贝真乖。”
还自称妈妈,檀烨忍笑,这马年纪能当丛祯爹了。
他有心给丛祯与朵叽多些独处的时间,便先是绕道去看了眼花郎,想学着丛祯抚慰朵叽样子和花郎亲昵两句,可花郎这几年不在他身边早被养大的脾气,面对檀烨东施效颦的叽里咕噜丝毫不为所动,糗得檀烨只能佯作发怒地打了下花郎的脊背,走到马厩外侧翻找丛祯的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