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决心。楚倾国就是来日的唐修意,楚倾城就是过去的唐清刀,世事不由人,命运留给每个人的,都是有限的选择题。
唐星眸回头看了一眼已经只有指甲大小的银辉色天湖,指着羽歌夜道:“守边十年,这小子一辈子的气数,就看你能吃下几分西北军了。”羽歌夜不知道该和楚倾城说些什么,他有智谋,有勇气,有毅力,有心计,独独不擅长该怎么面对感情。他冷情,但不是傻瓜,这世上除了楚倾国,他没法把任何一个兽人这么巨大的付出,仅仅看做兄弟义气。所以他没法说出最该说出的那句话,他给不了楚倾城想要的东西。
而这一点,楚倾城也知道。
楚倾城望着北莽千里荒原,长天落日的景象,猎猎的北莽大风卷起他的黑发,长长的发丝割裂了他的笑容:“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是我的选择,与你无关。”
纵然笑容温婉,纵然蕙质兰心,纵然知书达理,楚倾城还是无愧男人两个字,他选择,他付出,他不求回报。
这是羽歌夜一辈子也还不上的债。
“我不是一个有本事的人。”楚倾城站在界碑关关外数里之地,站在坚硬的曾洒满赤血的枯黄色地面,站在能把一个人从青丝吹成白发的北莽刀子风里,提刀抱拳,“歌夜,就让我为你守边十年,让北莽绝不能越雷池半步。”
“十年之后,我必亲征北莽!”羽歌夜在六牙象龙上抱拳,空口白牙的话吹散在割人的刀子风里,等待着用时间来夯实。
楚倾城毫不犹豫转身而去,他纤瘦文雅的背影,更适合泛舟西湖,对月把酒,赏花yin诗,此刻,却提着三尺寒锋,踩着枯黄冻土,走向厮杀声徘徊不去的界碑关。
楚倾国背对着界碑关,手掌搭在羽歌夜的肩膀,握得羽歌夜肩骨都要碎掉。“如果能把你掰弯,倾城嫁给你,我去界碑关,该多好。”他通红了眼睛,却还是笑得痞气。
“天不遂人愿,故使侬见郎。”羽歌夜也笑着回了他一句俏皮的诗,倾国大笑,终究没有回头。
倾城选择了他的战场,而倾国和歌夜,也有他们的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编编通知,周六入V,会有倒V,数目待定,入V当日至少三更~~
好吧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临了,小爷曾经说过的话还是作数,只要大家常常回来留个言证明你们存在就好~~
因为要入V,所以周五就不更了,周六至少三更,入V章节会一起放出的~~~
☆、45润物无声
唐星眸千里奔袭,来回不过月余,大隆上下只有少数人关注到这次一个人的远征。唐星眸本就不打算和莽蓬莱决一生死,只是向云京表明自己一个态度,给界碑关减轻一点压力。半盘星河水,换来景帝更加不敢轻举妄动,这笔买卖做得大赚。
羽歌夜回到锦官城之后,日子便安逸而静寂。麻葛芒鞋,穿行于锦官城街头,有时他是孤儿所慈悲的善人,有时是岳麓书院沉默的旁听,有时在芦风草堂闲敲棋子,直到春花秋落,有时他在艾露尼神庙最深处虔诚地跪拜,念诵无人知晓的经文。时光打马而过,他一生中难得的安逸如同三月的柳絮飘然逝去,只有被削去一半的石头棋盘和脚步丈量的锦官城街道能够证明时光不曾轻抛。
他就像是个患有“完美主义”“野心勃勃”“超级勤奋”综合症的病人,本是做戏的祈福消灾,硬生生做出了几分真禅味。本来限于权势不得不向他尊称一声“八戒大师”的神官,面对这位慧根深种的小师叔祖,说话也渐渐带上赤诚。锦官城的百姓,更多的记住了一位宅心仁厚信仰虔诚的神官,而不是一个金尊玉贵不可高攀的皇子。
他本就是口味清淡的人,舍身神庙三年,于饮食上更显寡淡,性子也不喜热闹。然而近日这场宴席,他却不得不去。
“歌夜,马上就要脱了这身麻皮,何必非要恪守劳什子教规,以后离了锦官城,可就吃不到这快哉风了!”羽惊夜朗声大笑,距离上次快哉楼聚会不到两年,羽歌夜却有恍然别是人间客的感受,他手中缠绕着一串新的枯黄色念珠,此时合掌低头:“长兄说笑了,民间俗语,做一日神官撞一日钟,我为母君祈福,自是不能差了一日的。”
“你呀你呀,自小就是个猫儿般的性子,若是没人照顾你,你可要怎么活下去?”羽惊夜说完环视四周,对着在座宾客,用手指着羽歌夜,“我这个皇弟,自小就体弱多病,奄奄一息的样子,那时我每天都去坤宁宫看他,这么多年才见他好转一点。”
羽歌夜垂眉低目,此时席上,都是羽惊夜在锦官城收服的蜀州勋贵子弟,他这番话既抬高了自己慈爱兄长的形象,又贬低了羽歌夜的健康水平,但真正关键的,其实是那一声称呼,皇弟。
大隆开国太祖曾说:“皆我兄弟,何有分别。”所以皇室兄弟之间以皇兄皇弟称呼。然而这一规矩并未写入礼法,真正的皇兄皇弟只能用来称呼龙椅上的那位,其他人,只是皇族兄弟而已。羽惊夜这声皇弟,在逾制和亲密之间模棱两可,实际上,是想让羽歌夜表个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