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他们在6岁之前是对性自主的概念很模煳的,所以即使获得他们的同意
而与之性交,刑法上仍然是犯罪,因为其实不是真的强制性交,所以称为准强制
性交罪(227)。
不过如果对4岁以下少年少女进行强制性交,则是另一个法条(222)
了,叫做加重强制性交罪。
刑法22条: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
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222条:犯前条(指刑法22条)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227条: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简单讲,就是你与未满4岁男女「合意」性交或猥亵,成立227条前2
项,4岁以上未满6岁,成立227条后两项;如果是违反性自主的情况下
与未满4岁男女性交或猥亵,则成立222条,如果是违反性自主的情况下与
4岁以上未满6岁男女性交或猥亵,则不特别成立他罪,仅以刑法22条
论处。
并没有未满岁不能与之性交的条文。
一般人误以为岁才能与之性交大概是搞溷了刑法的责任年龄是岁,
或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中不得与未满岁人从事性交易的规定,如果
非性交易,满6岁就没有处罚的问题。
注二:当然射精在某些情况下不算是行为,只是单纯的反射动作,但是胡文
钦可以避免却不避免,大可以按住老二让它不要向人喷精,难谓其没有以射精来
达成颜射何心瑜的未必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