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平价的咖啡屋看见他的。
我点了一杯咖啡,百无聊赖的划着手机,门口的玻璃门吱呀一声响了,我本能地抬头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我彻底沦陷了。
他长得实在过于普通,身体被宽大的衣服遮住,压根儿看不出来什么料。可我看着他,我感觉呼吸困难,心底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欲望。
我想上他,我想看着他那张脸,那双眼睛,哭出来的样子,我想把他关在家里圈养。
我看见他像是察觉了什么,快速低下头看着手机,手指乱划,抑制不住的颤抖。
他坐在我的前面,和店员很熟稔,好像很常来的样子。
于是我也变成这家店常常喝冰美式的熟客了。
冰美式的味道不太好,但冰和苦涩的味道至少让我清醒,告诉我这不是时候。
他终于注意到我了。
因为我故意占了他的位置。
他进来的时候似乎小小地惊讶了一下,然后有点苦恼。
我知道他为什么苦恼,他是作家,常常坐在这里看着窗外找灵感。
我窃笑了一下,装作要回去的样子起身,他果然上钩了。我拿起纸杯,里面有没喝完的咖啡,“不小心”的被撞了一下。
他慌慌张张的看着我,又连连道歉,拿纸给我擦衣服。
这衣服对我来讲并不贵,但对经济不景气的他来说是一笔巨款。
他惊慌失措的样子真的好可爱。
于是好心的我提出了“这件衣服并不贵,不然你帮我干洗吧”这种要求,他明显松了一口气,我又顺理成章地加上他的好友。
他脱下身上那件有拉链的外套,不好意思的说如果不嫌弃可以先穿他这件。
我怎么可能嫌弃?
我去洗手间换衣服,衣服上是洗衣ye和一种味道,这是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所生出来的味道,我死命的闻着这件衣服,我感觉我已经兴奋的要流水了。
我拉上拉链出去。
我空档穿着他的衣服。
我的脸一定红了,因为他看见我之后又很不好意思的转过头,或许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的耳根子都红了。
他的耳朵一定很软。
我贪婪的盯着他的耳朵。
我回去以后拿着这件衣服自慰了。
我盯着手机屏幕上他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自我介绍到高chao。
经过这件事之后我们俩的联系变得多了起来。
他也喜欢呆在家里。我觉得我可以想我们两个的孩子的名字了。
我带他去老旧好吃的餐馆吃饭,带他去江边散步,看电影,各种节日和生日送他一些Jing致不贵又很下功夫的礼物。
不过不得不说我的刺绣功夫是越来越熟练了。
我耐心的织下网,等他进来。
后来我带他去我的房子,他看起来有点惊讶,可能没想到我房子的装修风格很性冷淡。
晚上我和他睡在一张床,我们抱在一起,我感觉我快忍不住了,我亲亲他的嘴巴,他迷迷糊糊的亲回来。
我实在是要忍不住了,可这不是时候,不能把他吓跑了。
他带我去他家了,他的父母死了,亲戚也不怎么来往。
真好。
当天晚上我疯狂的亲吻他,把他Cao到哭咽求饶。
他的眼泪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好,他的声音也是那么好听,我快死在他身上了。
我很累,但是看见他眼睛红红的,我就这么看了一晚上。
我忍不住小小的睡了一下,和他在一起之后一样,噩梦没有sao扰我,睡的神清气爽。
他也快醒了,混混沌沌的睁开眼睛后想伸懒腰,但是又立马清醒,看到我之后像看见鬼一样往后缩。
不过我不介意,我搂着他满足的亲亲他颤抖的眼皮。
我把他关在家里了。
我赚了很多钱,加上父母的遗产,我根本不需要担心我们两个下半辈子的生活。
我停了他的社交账号,他没有人可以求助,那冷漠的亲戚打他电话也只是贪得无厌的要钱。
我异常满足,我们在家里昏天地暗的胡闹。
虽然是我单方面快乐。
我在他的水里掺了我的血,他每天喝的汤,喝的饮料,喝的茶,咖啡,里面都有我的血。
我太爱他了,我想吞之入骨。
他的脖子简直惨不忍睹,可这是我极力控制后的结果。
他很颓丧,虽然我很开心,可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担心和难过。
我带他出去了。
我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依偎在他身边,牵着他的手。
街上有不少人朝他投去羡慕的目光,可只有我知道我才是最幸福的那个。
我的漂亮,财力,知识,都是我为了捕获他所制造的假象,我嘲笑他们的肤浅,只有我才知道他是那么的好,可所有人都只看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