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了吗?”她问。
宣纸上已经写了好几个“天地玄黄”,都是她就着他的笔写的。
除了前几个,因为不习惯握笔距离与姿势,字迹略显粗糙外,后面几列落笔如行云流水,隽秀大气。
孤女周秀秀,从小生活在偏村一隅,即便可能念过几天书,又怎么可能写的出这么一手好字呢。
这个人是一点都不懂遮掩。
谢奚奴弯了弯唇,也不戳穿她,指尖一挑,顺着她的字迹,缓缓写出一个“天”,因着笔画简陋,写得还有几分相似。
秀秀鼓励道:“下面几个也写着试试。”
“好。”
狼毫继续在纸上游走。
他的头埋得低,秀秀看不清,便跟着俯下身。
离得有些近,谢奚奴隐隐可以闻到她身上的皂角香,在满屋子的驱虫香中,给这静谧的夜色点缀了一抹清新。
谢奚奴有些恍惚地落笔。
“写错啦。”秀秀提醒道。
笔尖一顿,谢奚奴低头看去,却见“秋收冬藏”的“藏”赫然多了一道撇,笔尖还停留在字上,他忙收笔,却仍旧留下一道墨痕。
“已经很厉害了。”见他的表情有些出神,秀秀安慰道,“这个字这么难,写错也很正常的。”
听到她的声音,谢奚奴似乎刚刚回过神,她已经站在他的身侧,发带荡在他的耳边。
笔忽然落在纸上。
谢奚奴别过脸攥拳咳嗽起来。
“又着凉了吗?”
大反派这什么体质,林妹妹吗?
“是不是又发烧了?”秀秀伸手往他的额头探去。
还未触碰到,谢奚奴突然侧过身,又低低咳嗽起来,刚好躲过了她的手。
“没事。”他的嗓子还有些沙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秀秀错愕地看着他跑路的身影,后知后觉地想:大反派也怕学习,阿不,怕补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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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大早,秀秀便将抄本送到了学堂。
秀秀刚从学堂出来便遇到了送孩子上学堂的阿施姐。
阿施姐便是之前在苇塘边发现他们,将他们救回去的人。
“阿施姐。”秀秀见到她,大老远地边打招呼边跑了过去。
阿施正在叮嘱儿子要好好念书,待秀秀跑近了她才发现,忙招呼儿子打招呼:“念青,快叫秀秀姐。”
“秀秀姐。”念青才四五岁,讲起话来nai声nai气的,特别可爱。
秀秀从腰兜里掏出一颗花生糖递给他:“小念青要听娘亲话哦。”
“嗯!谢谢秀秀姐。”毕竟是小孩子,看到糖便捧着笑了,没有了刚刚怯生生的样子。
阿施将他送进了学堂后,站在门口与秀秀寒暄。
阿施其实年纪很轻,才23岁,比秀秀的真实年龄还要小两岁,喊她姐的时候秀秀觉得自己有装嫩嫌疑,有些不好意思。
阿施年纪虽轻,但在她临产期间,丈夫上山寻矿出了意外,这么多年来她都是靠自己一人养活家人,明明该是青春活力的年纪,她却如此辛劳,年纪轻轻的,眼尾便浮起了几丝纹路,她又不喜打扮,每日穿着灰麻布裙,远远看起就真的跟上了年纪似的。
寒暄了没几句,阿施抬头望了望天色,有些焦急道:“不好意思呀,秀秀,我现在急着要去温大夫那,我们下次再聊吧。”
秀秀这才发现阿施背着一箩筐的植物,她不大认识,大抵是什么药材之类的。
秀秀问道:“需要帮忙吗?”
阿施已经走出了几步,闻言惊喜地转过身:“可以吗?”
“我要把药材送到温大夫那,但是今天又得去采摘桑椹,偏偏还是两个方向,一头一尾的,我实在来不及。”
秀秀立马道:“那我帮忙送药材吧,反正也是顺路。”
“谢谢,真的,谢谢你秀秀!”
阿施也真是不容易,听韦阿公说,她一个人打了一堆工,基本上村里什么活她都能干,也都得干。
秀秀背着药材,到温大夫家的时候日头已经有些烈了。
温大夫的家与药铺连在一起,平日里就他一个人管理。
“温大夫?”秀秀喊了一声无人应答。
药铺的木门虚掩着,靠近了隐隐能听到屋里的声音。
“我来寻你你不开心吗?”
是个少女的声音。
秀秀一愣,过一会儿便听到温大夫的声音带着一丝无奈:“你不该来,师妹。”
“我不来寻你你便一辈子都不会回长留山了对不对?”
“对。”
“这个破村子究竟有哪里好,只得你在这里荒废时日?”
“你知道我离开长留,不是这个原因。”温越叹气道,“回去吧。”
“你为什么一定要赶走我?你真就这么讨厌我?还是……”那少女顿了顿,“你在这里有了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