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野靠到场边铁网上,散漫地偏头望了眼热闹兴奋的人群,“不吵,你不许唱歌比赛有声音?”
“我哪有这么说,主要是怕你不适应,”孙兆乐装乖装不了多久,嘴皮子又痒痒了,“秦老师阔别校园这么多年,适不适应这么刺激的场合啊?”
秦野给了他一个无奈的眼神。
孙兆乐自己笑了一会,拉着秦野回到人群中。他们说话的功夫,舞台上已经从粤语歌切换到一首很有名的英文情歌,台下观众们轻轻跟着哼。
和孙兆乐想象中的约会场景几乎一模一样,然而他却有些不安,那种酥痒躁动的感觉从心底一点点翻涌上来,让人手脚和嘴巴都闲得慌,想要做点什么。
孙兆乐从没这么清楚意识到自己是个耐不住性子的人。蠢蠢欲动的心思轰然砸下,把他砸了个头晕目眩,让他在短暂的人生中头一回有了恍然不知所措的感觉。
有自信秦野将来有一天会喜欢自己是一回事,秦野真的喜欢他又是另一回事。前者是一切还有待努力,后者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只等有一天有人来揭开这层纱布。
谁来揭开呢?什么时候揭开呢?
这些想法都让孙兆乐紧张起来。
他的心怦怦跳,过度用力带来些许疼痛。他在这个初春的夜晚猛然明白,原来爱情是真的会让人疼痛的。那种感情不需要太多赘语和修饰,光一想到就令人喘不过气了。
孙兆乐被这种带来奇妙窒息感的东西攫住了,愣愣地发呆。
“孙兆乐?”台上的声音随着话筒电流一般沙沙地传播开来,“各位让一让,那个人是不是我的好兄弟乐乐?”
人群顿时sao动起来。
孙兆乐刚才沉思着没注意台上的情况,不明白怎么就突然cue到他。他扫了两眼。和台上蹦蹦跳跳的男生对视了一下。
“孙兆乐果然是你,来来来,上来一起唱歌!”
|“……”
他给了对方一个迷惑的眼神,这位大兄弟,我们认识吗?
因为学生会工作经常要和各个团体组织打交道,孙兆乐和很多人打过照面,大部分都是见过就忘,比如眼前这位大兄弟,孙兆乐一点都想不起来和他有过什么交集。
孙兆乐仍在茫然和犹豫中,那人直接从台子上跳下来把他拉上台。
“各位兄弟姐妹,看看我们大帅哥,今天我和他给大家一起唱首歌,好不好啊?”
难得有调侃孙兆乐的机会,底下各个都在起哄,还有一些不明所以的也跟着起哄。
秦野靠着一身与大学生格格不入的气势,在喧闹的人群中辟出一片不被打扰的清静地带。他的目光静静追随着孙兆乐,看他的表情从懵逼到不爽,再到无语,然后便见他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转身和舞台侧面的人说了两句,拿了把吉他上来。
他抱着吉他在立麦前坐下,另一个拉他上去的男生报幕:“一首《触电》送给你们。”
十佳歌手比赛跟演唱会似的,台下观众立马捧场尖叫了一段。
在逐渐轻声的尖叫中,轻快活泼的前奏开始流淌。
从他们仅有的几次聊天中,秦野知道他小时候上过很多兴趣班,不过在孙兆乐嘴里,这些乐器他玩不过三天就扔了。他不像自谦的人,秦野当时听了也就信了,现在听他的现场……虽然他也听不出其中技巧,但单从流畅度来说,挑不出什么毛病。
可见他确实小瞧了自己。
孙兆乐垂着眸倾身凑向麦架。
“但请你不要太快揭开还沉默的情话,先让我多着急一下再终于等到解答……”
人群在他开口时翻涌,像烧开的水翻起白色的浪,口哨声一波接着一波。
孙兆乐说得对,阔别校园这么多年,他再回到这样喧闹年轻的场合挺不适应的,年轻人不会像他这样满腹心事,看什么都像怀念,导致他的格格不入。
他倒不是怀念大学时光,那段时间没什么可回顾的,相反称得上是他人生中最浑浑噩噩的时间。
二十出头的年纪,彷徨与自负并肩,少年秦野几乎将孤僻和独来独往发挥到极致。
大一一年下来,同班同学谈上了恋爱,秦野还没加入班级群。同寝室友的名字埋在心底,却一次都没叫过。如果不是他成绩常年霸占班级第一和年级第一,班里恐怕没几个人会对他有印象。
那时的秦野满心都是无法被世界理解的愤懑和无法理解世界的茫然,躲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怨天尤人,根本不在意和别人相处。
秦野视线轻轻落在孙兆乐身上,他身上这套衣服和早晨出门时不一样,显然是白天什么时候回家换过了。
秦野印象中孙兆乐很少穿白衬衫,耀眼的光线勾勒出隐约的少年的轮廓,锋利的下颔线,平稳坚实的肩线和柔韧腰线,衬得他整个人有种泛光的天真清俊。
这样恣意的时光要追溯到更久之前,久得秦野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开口跪啊,孙兆乐这么会唱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