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床上跳下来,穿衣服,去门口给周志平打水。
这个时候,天灰茫茫的,外面还很冷,她端着一盆水,手上还拿着毛巾。
这是娇小姐第一次服侍别人,她别扭地把盆端给他。
周志平洗好脸就要出发了,他得早一点走路去镇上等车,再转县城买车票,从县城再到省城,然后再去省城坐火车,等到回到部队,大概已经是明天晚上的事情了。
他把毛巾搁下,吩咐道:“等我走了,你把它晒干就收起来,我回来了还能用。”
周志平走过来伸出有力的手臂揽住她,她长得不高,只堪堪到他的锁骨处。他闻到她身上那种好闻的甜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亲吻她的头发。
虽然这个妻子是他遵循父母的意思娶的,他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要离开这里了,他忽然有些难以描述的不舍从心中一闪而过。
但是片刻后,他心里的异样挥去,那种回到部队继续训练和工作的期待填满了他的心。
片刻,他松开她,对她爽朗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我走了。”
林宝珠点头,站在周家门口的小河边,他已经背上包袱,穿好鞋,已经准备走了。
林宝珠倚着门槛看他,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朝气勃勃。他要回到他的岗位去了,他或许是去建功立业,或许是去学会更多的东西。
他的身影消失在村口泥巴路的下坡处,路边的草已经开始由绿转青,一丛丛白茅草顽强地生长在这水分缺失、无人看管的路上。
逐渐的,逐渐的,那个走路走得一板一眼,挺正腰直的人慢慢地消失了,那点像夏之末的军绿色被草叶的灰黄衰败慢慢一点点吞噬。
天空是一片静谧的灰色,田垄上吹来一阵密密的带着凉意的风,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林宝珠的心,似乎也随着这一阵风一样,飘上飘下,不知该飘向哪儿去。
第13章 娇小姐的读书之路 她穿着泥靴在田里认……
林宝珠起来用树枝沾着盐刷牙,她用缸里的井水接了一盆洗脸。秋天的水很凉,泼在脸上有些寒冷,她打了个寒颤,脑袋更加清醒了几分,更加坚定一定要改变自己。
她暗暗地对自己说:她也想成为一个不用依靠别人、可以独立生活的人。
自从周志平走后,周家的气氛变得更加冷清了起来。周爸不是个爱说话的性格,吃晚饭就去上工了,周妈又暗暗地看她不顺眼,因此家里的气氛只要有她在,就一直非常闷。
也许周志平也是这样长大的吧?周妈虽然没有明面上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但是那种隐隐地排外的那种氛围,很难不让人感到无措和茫然。
这让林宝珠有些难堪,更加想念林家的日子,但是她知道,她已经很难再回去林家了。
但是这只能小小地影响林宝珠一下下,她逐渐变得忙碌起来。这几天,她白天忙着开始学做家务和读书。
在林家林大媳妇会帮忙洗她的衣服,但是现在可不能了。林妈看她开始自己要做家务了,心疼她,给她买了一副手套和袖套。
林二媳妇怀孕了,所以自从小姑子走后,她大多时候在家里烧水做饭,然后送饭给林家人。因为肚子大了,就不用去田里干活了,只是特别忙的时候会去。
周家白天是没有人在的,林宝珠便去林家找嫂子教她做饭。
林二媳妇本名叫李翠云,是隔壁村嫁过来的,她稀罕地看着林宝珠,这个在家娇生惯养的小姑子居然嫁人后真变勤快了。
虽然平常看不惯自己丈夫一大家子伺候她,但是林妈对她并不是很坏。她放下手里的布,挽起手袖,演示给她看。
林宝珠一边学着一边借着林家的锅炒,她得给周家人送饭吃。她戴着一顶草帽,戴着手袖套,一只手往前伸,一只脚往后探。
油花一热起来了,就会爆裂开来。锅里噼里啪啦的。林宝珠怕油点子溅到自己白嫩嫩的脸蛋和手臂上,连忙往后躲了躲。她虽然要学做饭,但是她可不要因为做这些把自己变成个真正的村里丫头。
一粒油星子炸到她手上,手指上传来一阵疼,林宝珠眼里忍不住眼泪了,但是要是这么放弃了,那昨天的眼泪岂不白流了。她咬咬牙,往前站了站。
虽然做饭不容易,但是林宝珠还是学会了,这就和其他的工作一样。虽然她做得并不算很出彩,但是居然慢慢地也会了。
秋收的时候快到了,各家都在忙秋收,林宝珠顶着一顶草帽,穿着长袖长裤,跟着大队一起开始抢收小麦。
自从娇小姐林宝珠来到这个时代,村里人见到她的次数就变少了。这时,村里的人偶尔抬起头远远地看到她,就看到草帽下那张原本颊边带rou的小脸变得慢慢地尖了起来,显得那双水杏眼更加水汪汪。她穿着泥靴在田里认真地收麦子,虽然动作并不算很快,但是她的动作可以看出在非常努力地跟上别人的步伐。
在大榆钱树下歇息的时候,因为被太阳晒了,她的脸蛋红扑扑的,一粒粒的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