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宋君年蹑手蹑脚地走进宋蘅的房间,如之前几天那样在她的床头柜上放上一束新採的红玫瑰。他起得早,去买花的时候花上还沾著露水。那朵朵鲜红明艳之馀却又不失娇嫩之柔美。他分明留意到宋蘅这几天的黑眼圈比在香港时淡去不少,便不忍打扰她好眠,转身想要离开,但双腿却不听他使唤,一动不动地立在原地。他喜欢看宋蘅安安稳稳无牵无挂的样子,好像他的内心也因她的平和而安定。突然间,宋蘅睁开眼睛,好像早已知道他在身边,朝他眨眨眼笑了,随后眼珠子转到身旁的红玫瑰上,眉头一皱,问道。
道,“分手的时候,叶晋之几乎丧失了理智,除了你知道的那件事,还有各种不堪入耳的污言碎语。”
“我可能爱过许多人,但此时此刻,我爱的是你。”宋君年攥住宋蘅的手,自责地说:“我以前固执得很,觉得你太功利太忙碌,像一把寒光闪闪的剑,诱人但伤人,便强迫自己对你敬而远之。我怎么会爱你呢,但我就是爱你啊。所以你也不要逼我讲爱上你的来龙去脉哎。”
“既然我能得到叶晋之这种分外挑剔的人的垂青,我知道自己还能征服其他人,其他有价值的人。我之后的男朋友都是非富则贵,都可以给我扩展人脉打探消息。除此之外我没花过他们一分钱。毕竟有叶晋之的前车之鉴在这,我不想再被人那般侮辱。他们不是没动过和我结婚的念头,毕竟作为结婚人选,我的条件很合适。只不过我清楚他们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们,可能只有Hudson是个例外。而且我还要向叶晋之证明,我所求的不是安安稳稳的长期饭票,而是我自己,强大到让他再也不能轻视的自己。”
“这样看倒有一番西班牙风情。”他喃喃道。宋蘅向来美得张扬,或者更确切的用词是凌厉高傲。但在异国他乡的眼光下醒来,她不施粉黛,头发凌乱,唇红如
“或许我也需要一片薄荷,但我想我是清醒不了的了。”他喃喃自语,把怀裡的宋蘅抱得更紧。
宋蘅最后一句话冷漠决绝,像针扎在宋君年的心上。
宋蘅一听,欢喜到几近昏过去。大喜大悲,常人难以承受。
“让我说吧,Ralph,这十几年我从来没对人说过。”宋蘅抬起头,勉强自己笑了笑,“你不想听吗?”
“我几乎要做到了,然后,又被他毁了。”
“Ralph,相信我,你是我人生至此爱过的唯一一个人。”她再也压不住泪水,肆意哭泣,泪水浸湿了宋君年的衣服,凉透心扉。“你让我发现其实我还有享受爱情的能力。”
宋蘅点点头,“他说的话我基本上都忘了。我吃了很多药看了很久医生,终于忘掉了那段经历,只记得那是一件发生过的事。核心意思我倒没有忘记,大概就是我没有这张脸,我甚么也不是,他也不会看上我,他只是玩玩我而已,他就当用珠宝和名牌叫了一只高价鸡。可笑啊,他真以为我那时想和他白头到老吗?我只是想著这个年轻有钱的帅哥追我追了这么久,他表姨妈还是立法会议员,一冲动就答应他了。不过我从头到尾对这段感情都是认真的,没想过走下去,但想著好好走。当我觉得走不下去了,我就爽快提出分手……我不傻,我立刻让Rachel知道叶晋之对我做了什么。她是个是非分明的人,据她后来讲,她扇了她表弟一巴掌。”宋蘅道,“很快她妈妈知道了这件事,老人家怕我把这件事扬出去,知道我在申请英国的学校,马上给我写了一封介绍信。如果没有这封信,我猜我很难在那么多人中被Cambridge选上。”她歎了口气,“后来我想,我跟叶晋之在一起就是为了那封信吧。”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宋君年在她床边坐下,好整以暇地看她用手把头发抓整齐,然后伸手快速有力地把那一头乌丝弄乱,还不忘给她一个恶作剧成功的笑容。后果嘛,就是被枕头砸。
宋君年伸手摘下一片薄荷,撕碎,然后放在宋蘅的鼻尖下面,好让她回过神来。
宋蘅一咕噜坐起来,揉著自己凌乱的头发,不安地问:“你找的这个花匠没问题吧?”
宋君年咬紧了下嘴唇,过了几秒才鬆开。他止住宋蘅的话头,不忍心地说:“别说了,你今晚很累了。”
宋君年在宋蘅拿第二个枕头的档口抓住她的手,得意洋洋地看著她想挣脱但挣脱不掉只能气鼓鼓地瞪他的模样。没想到下一秒,宋蘅就绷不住笑了,身子微微前倾咬住他的唇,舌头柔柔地摩挲著他的唇瓣,一丝薄荷味从她的贝齿间传来。原来她早就醒了,还已经洗漱完毕,装睡只是想抓弄他一番。他不甘示弱地反咬住她,把她逗得脸都泛起了桃红色。他喘著粗气和她拉开距离,抽出一隻手,随意抽出一支玫瑰放到宋蘅耳边,再也挪不动目光。
“你的兰花谁替你打理啊?”
“你说我听。”宋君年昂起头,吻了吻她的额头,心中无限怅然。
宋君年没想过她起来说的第一句话是关于他的兰花,心裡一暖,道:“我把家裡的钥匙给了一把熟识的花匠,他会每天过来帮我打理。”
☆、第 3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