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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赛亚清了清嗓子,她试图用合适的语法,委婉地收拾出一句可以表达出你在哭什么,却毫不挫伤少年自尊心的话。
但她还没开始措词,卢修斯便抬起了头:
我曾经见过我母亲与人欢好。他用中古英文说,发音优雅又沉着,仿佛这样就可以佯作自己是在朗诵书本上的宗教诗歌,叙述别人的故事。
卢修斯已经不记得那是自己七岁还是六岁,他跟赫加德从封地里的湖中钓鱼回来艾森博得家自古便以侍奉皇室为业,没有属于自己的封地,所以那是在露西亚的封地里管家请他们先去换衣服,但他那时候刚钓到了人生第一条鲤鱼,他兴冲冲地提着一桶鱼往母亲的卧房冲,赫加德挥去了管家,垂着长发,跟在他后面,让他跑慢点。
卢修斯越过了试图抱走他的女仆,想要他把裤子换下来的nai妈,穿过重重阻拦和花园、长廊,终于到了母亲的卧房前。
门是开着的,里头传来yIn靡的呻yin和喘息。
卢修斯举着鱼的手垂了下来,他那时候隐约知道这是不那么好的事情,只站在门口,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赫加德拍了拍他的肩膀,蹲下身将食指竖在唇前,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们去换裤子好吗。
妈妈在做什么?卢修斯被牵着手走开,又忍不住回头看。
她在做她想要做的事情。赫加德说,每个人都可以做想要做的事情。
其实卢修斯根本不用问:他看得清清楚楚,床上滚着他的母亲和一个黑奴,那个黑奴原本应当被送去种植园,但卢修斯觉得他样子长得漂亮聪明,与别的黑奴不一样,就留下来做自己的马奴,服侍上马。
第二天那个黑奴跪在地上,让卢修斯踩着他的脊背上马。卢修斯上马坐稳之后,没像平常一样很快起来,而是慢慢抚摸马的鬃毛,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肤色乌黑的马奴。
他以为自己可以有个不那么一样的朋友,他可以保护自己的朋友,像爱一匹马一样爱那个朋友。那匹马他现在还在骑,是匹脾气不好却驯良的马,它打了个响鼻,按照他的口哨高高抬起前腿,踏死了那个黑奴。
旁边伺候的人不明就里,以为是出了意外,赶紧把从马上滚下来、吐得稀里哗啦的卢修斯送到医生那里。
他还记得:赫加德和露西亚来看过他一次,坐在他旁边大半个白天,到晚上该赴宴的时候才离开。你不该杀他,如果她喜爱他,生下的孩子会很容易辨认,不会威胁你的继承人地位。赫加德在离开前说。
卢修斯那时候还太小,不能明白父母之间的关系,他觉得父亲柔弱、优雅又美丽,母亲没有理由不去爱他而要去爱一个黑奴,一定是受了他人的蛊惑。所以只要捏死那个恶心的贱种,让母亲重新想起父亲来,他们自然会和好如初,谁会不爱他呢?
他穿过荆棘与迷雾似的时间的环绕,从追忆里抽身,回到弥漫着松木和琥珀调香气的房间里来,黑发的少女沉默地摸着他的头与脸,手指柔软的像是天生的贵胄或者娼ji。
你爱他麽?卢修斯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懊恼地咬上弥赛亚的胸口,跟昨晚留下的印痕排排坐,跟约好的也没什么两样。
弥赛亚叹了口气。
她收回安抚卢修斯的手,蜷指为梳,开始整理自己披散着的黑色长发,她知道这把头发很美,但是她打理起来总是讨厌,就像讨厌别人的漂亮东西。
但卢修斯似乎并不想放过她,如果他能再长大些长到像他父亲那样年纪,那样可以被人堂堂正正地喊作青年,而不是迟疑着是不是要写作少年的时候,他就能知道有些问题只管烂在肚子里就好,因为答案其实不会有人想要知道:
你听这么久,不想说点什么?他伏在弥赛亚怀里,直起身子来看她,目光炯炯。
她又叹了口气,让他换个姿势,以便两个人都能更舒服些。
卢修斯听到舒服两个字,又往她身上乱摸,转念又想起她身下的血,又抿抿唇收回手。
我只讲一遍,我与公爵大人的初见,弥赛亚注意到:他的眼睛比赫加德要蓝许多,像油画里被画家用手指沾着调过的、户外天空的颜色。听完之后,你就再也不要问,我爱不爱公爵大人,或者他爱不爱我了。
她总是刻意地避开使用你父亲这样的字眼,哪怕这样更方便,仿佛只要她只要在人前遵守着礼节不逾矩,神就总会用爱怜的嘴唇吻过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