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不知疲倦地讲了好几个钟头,说到最后,告诉陆为,说在城里给他和他妈留了房子,也能给他在城里找个工作,让陆为过几天带着他妈上城里住去。
说完,陆为又拿着农具出了门。这么大的雨,他得去田里挖一条排水的沟,不然水排不出去,庄稼泡在水里会被淹死。他戴好斗笠走向了属于他的天地,而文化人站在屋檐下,盼着雨停。
文化人见着他就抱,眼泪糊了整张脸。
“大嫂啊,你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陆为当然没答应。
“小为啊!真是委屈你们母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受苦了!大哥前个月终于平反了,我也终于能把你们接回城里去了!”
差池出现在陆为十六岁那年。
大水裹挟着松散的泥土奔流而下,像一头猛兽吞噬着山坡上的一切。
那年,他早就不上学了。白水村照着临省富裕村子的经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陆为家只有他和他妈两个人,能承包的土地不多,但亲力亲为地耕种,也够两口人吃饭。
尽管对这位叔叔的身份还有所怀疑,但陆为还是带他去了自己家,反正自家一穷二白,完全没什么能让被人坑蒙拐骗的。
作为一个农人,陆为对于天气状况有着基本的判断。
陆为很快反应过
白水村四面环山。
陆为看看外头的天,说了句“明天估计走不成”。
他慢慢长大,亲自扛着锄头下田耕种了,也会逐渐明事理懂是非,然后赡养自己疯了的老母,再娶个邻村的姑娘当老婆。
第一股山洪,就是从陆为常年久坐的那个山头冲下来的。在田里顶着雨挖沟渠的他,耳朵里都是哗啦啦的大雨声,直到隔壁农田里的大婶尖叫了一声,他才抬起了头,发觉那山坡上轰隆隆滚下的泥浆。
他妈年纪上来之后,虽然还是疯疯癫癫的,但也没有了拿刀砍人的力气。脑袋不好,肠胃生了毛病,还中了风半身不遂。前年的冬天发烧,把喉咙也烧哑了,从此连话都不会说。整日里躺在床上做个活死人,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不同。
他从小生长在这里,小时候做村里的霸王,好不容易吃着百家饭长大,终于懂了是非,在村里有了一片自己的土地,也算扎下了根来,又怎么能说走就走。
因而文化人一说,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说实在的,陆为对这个自幼对他动辄打骂,一言不合就拿着刀砍人的疯妈妈真没有什么母子情分。他能在白水村长这么大,这疯妈妈没给他做过几顿饭,娘俩全靠生产队里的接济才活下来。不舍昼夜地照顾她已经算是尽了孝道了,如今有个人愿意替他承受这负担,他也是乐意的。
夏天的暴雨来得又急又凶,这样的雨天,别说回到城里了,就连走出白水村都是个问题。陆为做好了早饭,给他妈喂了,又给文化人端到了面前。
陆为十六岁的那年夏天,白水村来了个外人,说自己是陆为的叔叔。那时陆为刚在田里忙完,坐在山尖尖上看太阳,在山上抓兔子的村人说自家来了个什么叔叔,他还以为是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的。下山满身大汗地去了村口,看见来人,却是个西装革履的文化人。
文化人当时还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到了第二天的天亮,瓢泼大雨淋下来的时候,文化人才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走不成了。
但老天爷的本事,又岂是凡人们瞧一眼就能判断完全的。陆为看得出来这场雨会下很大,也知道或许要下很久,可他万万没想到,这场几十年一遇的特大暴雨以倾盆之势下了半天,就引发了山洪。
陆为对这个疯妈没什么感情,可每天屙屎屙尿还是伺候在床前,没有过什么疏漏。
文化人又劝了他好久,可他倔得像牛,怎么也劝不动。文化人于是转变了思路,提出:“那我把嫂子接进城里去吧。嫂子现在没有自我活动能力,在这里就是等死。不如我把她带走,去城里的医院治,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希望。”
陆为的叔叔,当然也姓陆。他告诉过陆为自己的名字,不过那个名字文邹邹的,陆为根本记不住。但他记得那天,叔叔在他家里,给他讲了许多关于他爸妈过去的事。
没有亲情,他叫不出一声叔叔,只说“你吃吧,等雨停了再走”。
一到家里,这位刚收了眼泪没多久的叔叔再一次哭得不能自已。
文化人打量着陆为这硬朗的身板,破涕为笑:“算了,不提以前那些事了。快带我去你家,我去跟大嫂说这好消息。”
文化人当即展颜,跟陆为一起收拾了点陆为妈的行李。东西都收拾好了,天也就快要黑下来。文化人坐在门槛上说:“明早我们就走。”
在陆为的记忆之中,从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一号人。所以听着叔叔讲爸爸的事,对他来说无异于听一个陌生人讲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无非听个热闹,内心能有什么触动。
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拥抱本就莫名其妙,又听了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话,陆为更是摸不着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