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容发说的每一个字,都在刺痛着她的心,死固然是好,但她却不能死,因为还要活着见到自己的那两个儿子。
自诩铁桶围城的曾九帅,被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进出出,如入无人之境;从未败绩的常胜军,也在江阴华墅几乎被李容发全歼,只剩戈登一人落荒而逃。
「西王娘……」
李容发看了一眼在地板上奄奄一息的洪宣娇,道:「我和西王娘定是逃不过被剐的命运了,但是你要好好活下去……」
凹进去的字体里,被人用朱漆描过,漆色虽然斑驳,却依然像地上的血那样鲜红。
李容发似乎早已看出了她的意图,冲着她摇摇头,小声道:「不可以……」
「你说什么?」
李容发挨到洪宣娇的脸颊边,想要去亲吻她。
只是现在,她一点心情也没有,被叛徒们蹂躏得几乎残败的身体,又怎能感受到半点浪漫的气息?反倒是听在耳中,彷佛是对她的一种嘲讽。
「快出来!还在里面磨蹭什么?难道要咱们兄弟几个来拖你出来么?」
等采菱一走,李容发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不料脚下一绊,咕咚一声,摔倒在地,但他仍不甘心,像蚯蚓般蠕动着身体,拼命地朝洪宣娇靠近,嘴里喊着,「你快醒醒!快醒醒!」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她宁愿忍下那天的一时冲动,和李容发永远保持距离,也不愿承受这么多天的非人折磨。
只是很不幸,太平军尝试着想从这里越过边境,却又遭到了刘明珍的堵截。
「把棍子放下!然后出去,和奉王一起投降!」
有多少情人,能有同死的觉悟。
采菱还在犹豫,李容发急道:「你听我的,只有活着,你才能替那么多战死的兄弟报仇!」
这一切,让采菱不得不信服于他,默默地送开了腰后的短棍,重新放回地上,转身出了车厢。
在路的前方,有一队楚勇打扮的士兵,正端着火枪对着他们,似乎是怕他们突然生乱,扰了刘明珍的清幽。
采菱不禁握了握藏在身边的短棍,默不作声。
李容发终于滚到了洪宣娇的身边,道:「今日你我一道落入清妖手中,免不了被千刀万剐。不过这样也好,既不能同生,但求同死!」
现在的她,无比自卑和不堪,根本不敢与任何男人有亲密的举动,生怕对方会嫌弃她肮脏不洁的身子。
李容发道:
在死气沉沉的天京,李容发无疑是最引人注目,也是最富有朝气的,他总是能创造一个接着一个的奇迹,给四面楚歌的太平军带来焕新的希望。
她身上还穿着太平军的女官服,头上戴着红缨角帽,不识长毛官制的楚勇见了,只道她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这才没人敢阻拦。
采菱看着李容发的眼睛,那双明亮得像夜空里的星辰般的眸子,彷佛永远都闪烁着希望的光芒。
李容发就算在战场上,自己身处险境,也从来没有想过投降二字,没想到,这话现在竟从他的嘴里亲口说出来。
整整齐齐地排成几排的楚勇看到她,彷佛有些吃惊,但还是闪出一条路,让她过去。
李容发的话还没有说完,采菱已将他打断,「你若死了,我一个人在世上独活,还有什么意义?」
在太平军中见到女将女兵,实非稀罕事,但如采菱这般有着江南女子温柔如水的气质的女兵,却并不多见。
「那你要我怎么办?」
采菱惊惶地看了看四周,缓缓地挪动着脚步,朝着前头走去。
洪宣娇已在无尽的羞耻和痛苦中崩溃,弯着酸痛的腰肢,高高地挺着屁股,隐约听到耳边有人在喊她的名字,但她却全无精力理会。
「可是,」
原来,他们已经到了石城,再往东几十里地,便是福建境内。
采菱下了车,看到太平军正挤在一条不到五六尺宽的小路上,路边的草丛里,堆满了尸体,鲜血汩汩地渗进土壤,想必在来年,这里的蒿草一定会疯长。
采菱愣了一下。
「你不能那么做!答应我,你要好好活着!」
采菱看到离她十来步的路边,立着一块一人多高的巨石,上头歪歪扭扭地凿出几个大字——石城界。
却不料,洪宣娇把脸朝着另一个方向扭了过去。
车厢外的叛军有开始用枪托使劲地敲打着,骂骂咧咧地喊道。
这要是换一个场景,洪宣娇听到这话,必定会觉得气氛一下子变得浪漫起来。
越过楚勇们固守的防线,采菱很快就见到了刘明珍,高大,魁梧,杀气腾腾,看上他一眼,便会让
一跳,不禁停下脚步,回头望着他。
李容发盯着她,郑重地说:「你活着,要把我们的故事告诉后人,曾经有这么一帮男女,为了自己的信仰而舍生忘死,浴血沙场,即便五十年,一百年,相信总有人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警醒,揭竿而起,推翻满清朝廷!」